是谁深夜砸监控、挖毁“被责令整改”的鱼塘?经营者称损失超400万,相关部门正在调查
首页 > 要闻 > 正文

是谁深夜砸监控、挖毁“被责令整改”的鱼塘?经营者称损失超400万,相关部门正在调查

来源:红星新闻 2023-08-23 17:18:52

▲鱼塘被挖开了大缺口

红星新闻记者丨王辰元 摄影报道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编辑丨郭庄 责任编辑丨魏孔明

8月10日夜间,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江源养殖专业合作社鱼塘突然被人动用挖掘机挖开缺口,随即大量养殖鱼或随水流入河道,或因缺水、缺氧而死亡……与此同时,鱼塘管理人员被来人控制在房间不允许外出,鱼塘监控设施也被人砸毁。

江源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甘正超称,鱼塘因此遭受的损失超过400万元。

据了解,事发前,江源养殖专业合作社收到了曲靖市沾益区水务局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认定合作社存在“在南盘江护堤范围内擅自挖筑鱼塘”的行为,限期在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整改。该水务局相关人士表示,对鱼塘监控被砸、鱼塘被挖毁等情况是“事后才知情的”。

事发当天晚上,江源养殖专业合作社股东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8月22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接线工作人员表示,区政府于8月21日接收到了相关情况,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中。

——①——

监控被砸

挖掘机夜间上门挖开了鱼塘?

8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走访江源养殖专业合作社鱼塘看到,鱼塘边缘被挖掘机挖开了几个缺口。事发后,随水体一同流出的养殖鱼流向了旁边的河道,与剩余浅水一同留在鱼塘中的鱼已经开始腐烂,发出刺鼻的臭味。

▲鱼塘里漂浮着大量死鱼

鱼塘保留下来的监控视频显示,8月10日21点02分,几名不明身份人员戴着帽子、口罩前往鱼塘管理房。其中1人在发现了门口的监控摄像头后,回头与同行者交谈了几句。随即,此人抄起了管理房门口的杆状物向监控摄像头砸去。几分钟后,鱼塘的其他监控也因断电而没了信号。

鱼塘管理人员敖选福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来人将他的手机收走,并把他控制在了鱼塘管理房内,“他们让我在床上躺着,说不关我的事,和我没关系”。几分钟后,敖选福听到了鱼塘传来挖掘机的声音,他惊坐起来,又再次被告知“没你的事”。两名男子一左一右坐在鱼塘管理房门口,另一人在房间内看着敖选福。敖选福只得躺在床上不敢动。

敖选福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来人没有带什么凶器,但询问了鱼塘几乎所有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家住哪里、在曲靖市区还有没有其他房子等。

敖选福回忆称,当天夜里12点左右,挖掘机的声音停了下来,“一个女的来门口拍了照”。

过了一会儿,看守敖选福的3人也离开了。敖选福跑到鱼塘时,才发现鱼塘已经被挖开了缺口,大批鱼随水向鱼塘旁的河道游走。他慌忙打电话通知江源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几名股东。

“报案的时候比较匆忙,问财产损失我们说的是400万,实际远远不止。”甘正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鱼塘选择了高密度的养殖方式,自鱼塘建造、投入鱼苗以来,合作社还没有开始盈利,鱼塘中的养殖鱼正处于“疯长期”。

8月10日深夜至11日凌晨,江源养殖专业合作社股东和敖选福一同在当地西平派出所报案并做了笔录。

——②——

鱼塘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

未获“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意?

江源养殖专业合作社股东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了合作社的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表的扫描件显示,2022年3月到4月间,合作社先后获得了沾益区四平街道九龙社区居民委员会、沾益区人民政府西平街道办事处、曲靖市沾益区农业农村局、曲靖市沾益行政审批局等的同意意见。

▲沾益区行政审批局发布的相关公示

2022年3月30日,曲靖市沾益区在政府公开信息中发布《曲靖市沾益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公示》(2022第 04号 )。公示表示,综合认定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要求和条件,拟报曲靖市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同年4月9日,公示期结束。

但申请表上,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意见处是一片空白。“如果是不同意、不准许,上面就应该写不准许,但现在还是空着的。”江源养殖专业合作社股东之一许胜才说。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当地行政审批局多次,但未接通。

——③——

因“擅自挖筑鱼塘”

涉事养殖合作社被要求限期整改

今年6月,江源养殖专业合作社收到了曲靖市沾益区水务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这份于6月15日发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上写道:经查,你(单位) 存在下列行为:在南盘江护堤地范围内擅自挖筑鱼塘。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一十六条,《 曲靖市南盘江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第壹项问题立即整改(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对第壹项问题于2023年7月30日前改正完毕。逾期不改正,曲靖市沾益区水务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沾益区水务局下发的责令改正通知书

经红星新闻记者检索,该责令改正通知书中提及的曲靖市南盘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款,即“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新建房屋、放牧、开渠、打井、挖筑渔塘、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对在本办法出台之前已建成的房屋等建筑物,若对堤防安全有影响的,由南盘江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拆除;对在堤防的堤脚线外水平距离30米以内已建成的渔塘,由南盘江主管机关责令限期回填,退渔还耕”。

7月27日,江源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股东向沾益区水务局递交了一份延期整改申请,理由是养殖鱼苗的接收地为重庆,天气炎热,不适合于养殖鱼苗的长途运输。甘正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前,合作社一直在配合整改,但整改的要求实在难以实现,合作社想要2个月的延期,等度过炎热的夏日,再把养殖鱼苗送往重庆。

但此延期整改申请未获受理。沾益区水务局经办此事的邢科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江源养殖专业合作社挖筑鱼塘违反了曲靖市南盘江管理办法,“对于他们的延期整改申请,不存在受理不受理的问题,前期水务局知道这个项目的时候,就明确告知他们不可以建了。”邢科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对后来的监控被砸、鱼塘被挖毁情况也是事后才知情的。

邢科长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合作社的股东有可能不知道,开挖鱼塘前需要和水务局进行沟通的情况。“主要是街道在负责这件事情,他们一直在搞合作社鱼塘。”

8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西平街道办事处主任万鹏,他表示并不了解这个合作社和鱼塘的情况,也不知道鱼塘被挖毁的事情。8月22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接线工作人员表示,区政府于8月21日收到了相关情况,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中。

——END——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关键词:

热图推荐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08-2023 www.xinxuanz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选择网 版权所有

联系QQ: 39 60 29 14 2@qq.com

版权所有:新选择网 皖ICP备2022009963号-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