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亳州谯城区人民法院消息,亳州男子纪某某醉酒后驾驶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睡着被群众举报,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后纪某某才苏醒,所幸查获及时,没有发生事故。近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该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纪某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8月19日4时左右,被告人纪某某醉酒后无证驾驶小型汽车,在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与药都路交叉口南侧路段行驶过程中睡着,后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纪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76.5毫克/100毫升。
法院审理后认为,纪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以惩处,纪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纪某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
热图推荐
大货车为避让变道车辆撞向桥墩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提升农作物秸秆利用效率 西洋店镇积极探索秸秆利用
倡导夜间加油 助力北京能源与自然和谐共生
贝佐斯将于第三季度辞去亚马逊首席执行官 担任董事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