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新增一条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处罚结果为罚款50万元。目前,外卖平台用夸大满减的方式吸引消费者下单的情况越发普遍,消费者需要分辨宣传的真伪。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根据用户举报,饿了么外卖平台在其App首页上展示了“1折囤券”的宣传,但是专区推广的商家和代金券,价格并不是1折。针对举报的情况,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
经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在“饿了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上,存在所述活动的宣传,其宣称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这一情况。当用户点击后,活动专区内容页内的抵用券明示价格和折扣促销幅度,但展示的抵用券并非全部符合1折优惠,与宣称的折扣促销幅度不一致。对此,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顾新华律师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上述公告内容来看,本次处罚的原因是饿了么App上显示的折扣或者优惠与实际交易时给予客户的优惠或折扣不一致。
北京商报记者发现,社交平台上有网友对此事进行评论时透露,目前外卖平台上常见的虚假价格还包括,平台和部分商户会用“夸张的满减”形式吸睛。例如:同样是牛肉面产品,有的商户的满减优惠是“满15减2元”;但还有商户的满减优惠就是“满30减15元”,在一定范围内,二者的实付价格前者是低于后者的,但是后者的这种被夸大的满减力度很容易会诱导消费者认为后者的优惠补贴力度更大,进而在后者的门店下单。
对此,北京某中式快餐连锁品牌负责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这种夸大满减的方式早已经是外卖平台上一种常见的吸睛方式,这种方式可以有效提升门店的流量和订单量。
“现在外卖平台上采用夸大满减方式的多是那些存在感较低的实体门店,例如一些专开档口店只做外卖不做堂食的品牌,这种夸大满减力度的现象非常常见。但一些连锁餐饮品牌也存在这种情况,例如可以推出一个满减力度很大的套餐产品,吸引消费者经常到店”,上述负责人说。
顾新华表示,饿了么此次被处罚应该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在顾新华看来,目前外卖或者其他电子商务平台的竞争较为激烈,为了吸引眼球,吸引更多的客户,多少都会出现虚假宣传诱骗消费者的情况。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饿了么的处罚为“政府监管部门严厉处罚电子商务平台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也应该注意分辨电子商务平台的宣传真伪,一旦发现虚假宣传等情况应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记者 郭诗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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