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高速公路上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事故——在京哈高速秦皇岛境内,三只羊窜上了高速公路,一辆行驶在快车道上的轿车躲避不及撞上其中一只,随后刹车。紧随而来的两辆车由于跟车过近未能及时躲避,导致三车追尾。就在三辆车上的人员下车查看时,又有一辆重型货车从后方飞速而来,事故导致四人死亡。
从此次事故来看,至少有以下“五大致命错误”。
致命错误1
三辆轿车车距太近
高速上车速快,车辆之间应保持足够安全车距。但从视频上看,连环追尾的三辆轿车之间的车距显然过近,这是第一辆车撞羊并刹车之后,后两车未能及时躲避的直接原因。
致命错误2
轿车人员下车
追尾之后,三车驾驶人及乘员全都下车,从视频来看,应该是查看车损、商量如何解决,但却犯了“人员逗留在事故现场”的“大忌”。
发生交通事故后,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无论车辆是否能够移动,车上所有人员都应尽快撤离到高速公路路肩、护栏外等安全地带,其他从此经过的车辆及人员同样禁止停留或为了拍照而减速。
致命错误3
几辆轿车未开双闪
这起事故的第三个致命错误是:追尾发生后,三辆车均未打开双闪。
双闪最大的作用是警示,是为了让其他车辆发现前方存在危险,以提前采取措施,避免二次事故。而根据视频来看,三车均未开启双闪,这很可能是后方大货车未能及时躲避的原因之一。
开双闪不一定能避免事故发生,但大家千万要记住的是:不开双闪,发生更严重事故的可能性一定剧增。
致命错误4
肇事大货车视线被遮挡
视线被遮挡,归根结底也是跟车过近。这里单独提出来,是想告诉大家这么一条驾驶经验:跟车行驶时,如果前车忽然变道,不要犹豫,自己也要跟着变道。
这条经验看起来简单,但却非常实用,特别是在跟随大车行驶时,后方车辆视线完全被挡,无法判断前方路况,如果大车忽然变道,一定是它的驾驶人发现前方有突发情况。如果此时后车不采取“跟随策略”,很可能发生意外。从视频看,此次事故中的肇事大货车显然犯了这个错误。
致命错误5
大车占用快速车道
在说这条错误之前,先普及一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三项规定:
1.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
2.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3.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这三项规定交叉印证,可以得出结论:大型车辆(包括大客车、大货车等)在高速公路上不得占用快速车道行驶(超车情况除外)。
然而从此次事故视频中可以清楚看到,肇事大货车及其前方切换回中间车道的大车,在事故发生前一直行驶在快速车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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