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创新驱动发展再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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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创新驱动发展再发力

来源:新选择网 2017-10-13 10:16:47

开封市创新驱动发展再发力!记者昨日从市科技部门获悉,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决打赢转型发展攻坚战,日前,我市出台《开封市推进技术创新攻坚方案》(简称《创新攻坚方案》),聚焦创新体系建设,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进一步增强我市的自主创新能力。

《创新攻坚方案》明确,我市将着力加快建设培育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机构、平台、人才,同时充分发挥创新引领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人才团队、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在产业转型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我市打造科技创新高地活力区提供重要支撑。

按照《创新攻坚方案》要求,到2020年,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00家,市级以上创新龙头企业达10家,新型研发机构达20家;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等科技企业孵化平台达40个,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研发平台近200家;累计引进培育创新型团队50个;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财政科技支出占全市财政支出比重、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等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据了解,为推进《创新攻坚方案》深入落实,我市同步出台了若干财政政策,将对在技术创新领域卓有建树的企业及科研单位等给予大力支持。

具体来看,我市将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以及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获批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孵化载体设立孵化资金投向孵化企业的,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孵化载体配套支持。对新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备案的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批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牵头单位,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促成省内外重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的技术成果和专利技术在我市转移转化的重点企业及科研单位,按照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中实际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补助,同一技术转移机构每年补助金额最高50万元。此外,孵化场地改造费用和孵化服务奖补,按孵化场地改造和服务费用的50%给予补贴等。

市科技部门表示,我市通过一揽子政策举措打造科技创新高地活力区,将有利于我市汇聚各类创新要素资源、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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