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9日,省民委党组书记贾瑞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听取党支部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强调,一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要深刻领会。逐条逐字学习《实施办法》的内容,准确把握其实质和内涵,深刻领会抓好问责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监督。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对那些出现问题、有问责情形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地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要完善制度。认真对照《实施办法》,建立完善省民委的监督问责制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规范党支部活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支部建设。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核心作用,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坚持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要落实好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认真落实“书记抓、抓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支部服务功能,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抓好督促检查。机关党委要履行好监督职责,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情况通报、重点约谈等方式,督促各党支部抓好学习、开好组织生活会、作好笔记和记录,定期通报,对存在的问题的严肃追责。
三要抓好国庆、中秋双节廉洁自律工作。要紧盯重点问题,严格落实省纪委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要强化警示教育,通报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引以为戒。下发廉洁过节的通知,做到提前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做到抓早抓小,警钟长鸣。要严肃追究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如果发生党员干部发生顶风违纪问题,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处室(单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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