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药价均降12.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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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药价均降12.7%左右

来源:大河报 2017-08-28 09:15:52

核心提示

8月31日零点起,省会所有公立医院的药品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时,手术费、护理费等也开始执行新的价格。

8月26日下午,省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联合召开省会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动员会。“总的原则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阚全程说。

加成取消

药品价格平均降低12.7%左右

按照省政府要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包括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公立医院)都要参加这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我省要求,8月31日零时起省会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取消药品加成后,所有公立医院都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什么是药品加成,为什么要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药品加成政策始于上世纪50年代,当时,由于国家经济困难,政府允许医院按批发价采购药品、按零售价销售给患者,以批零差价收入弥补政府投入不足,保障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行。2006年,国家发改委规定,允许医院以药品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销售。

“药品加成政策对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药品加成政策带来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增加了患者经济负担。”该负责人说,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主要目的,是破除以药补医,彻底摒弃医院对药品加成收入的依赖,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促进科学诊疗、合理用药。

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销售的药品能降价多少?

这位负责人说,因为,改革前并不是所有药品都加价15%,最小单剂量包装(口服药为一盒、注射药为一支)的单价500元以上药品,加成统一定为75元。总体测算,取消加成后,药品价格平均降低12.7%左右。

同步调整

3000多种费用有所调整,有升有降

8月31日零时,除了药品加成取消外,省会公立医院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报销等配套改革。

具体有哪些调整?

“除了药品外,其他各项调整的价格有3000多种,这里有升有降。”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在这次改革中,价格变化可以概括为“两降一升”:一是取消药品加成将使药品价格下降,二是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下降。取消药品加成和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腾出的空间,主要用于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儿科等服务项目价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患者感受

门诊看病费用或会减少

得知8月31日凌晨,公立医院要启动改革后,很多大河报读者留言,表达自己的疑问:“我关心的是,我以后看病,是便宜了还是贵了?”

对于这个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说,是需要具体区分的。

“改革后,医疗费用总量保持基本平衡,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上不会增加。但就患者个体而言,因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会有不同影响。”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说,比如,对于诊疗过程中以药物治疗为主,或者较多涉及CT、磁共振检查的患者,其医疗费用会明显下降;若诊疗过程中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则患者医疗费用会有一定增加。

基层用药

医保目录增补180多种慢性病常用药物

除了药物、手术等费用调整外,这次改革还重点关注到基层医疗用药问题。

“医改的一个重点方向是分级诊疗,而分级诊疗能否实现,主要在于基层医疗机构能否‘接得住’。”一位业内人士说。

在采访中,一家乡镇卫生院院长曾向记者吐槽,老百姓之所以不太爱在卫生院看病,除了卫生院没有相关检查设备外,还有很多药物欠缺。

据了解,为方便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重症精神疾病等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从医保药品目录中筛选了180多种常用药品,补充了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基层医疗机构可以按照上级医院医嘱采购使用,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记者 李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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