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和暂住证仅一字之差,但居住证给了外来漂泊者“家”的感觉。8月9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自河南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以来,我省共有120万人持有居住证。持有人凭居住证,在居住地可享受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
作为人口大省,近些年我省流动人口总量持续增长。统计数字显示,省内登记的流动人口数量达520万人,他们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与此同时,他们在享受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卫生、计生、技能培训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存在待遇不均等、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省公安厅根据我省流动人口管理现状,借鉴广东、河北等省的居住证制度经验,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起草了《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2016年11月底,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全省实行统一的居住证制度,以维护在城镇居住生活的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公安部要求,在今年内要实现居住证制度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和县市地区全覆盖。我省先行一步,2016年年底就在全省范围全面实施了居住证制度。
这位负责人说,《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不仅对居住证申领条件、申领程序,制作、发放、签注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还建立了省级流动人口管理系统,确立了居住证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证件式样、统一使用登记、统一收费标准和市县制作证件”的工作制度。
此外,河南版居住证制度扩大了居住证的“含金量”,在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的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7项便利的基础上,我省增加了60岁以上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免费乘坐公交的优惠政策和享受上级政府规定的不受户籍限制的跨区域补贴政策两项便利。
据悉,我省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6项基本公共服务分别是:教育、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法律服务、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9项便利分别是: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享受上级政府规定的不受户籍限制的跨区域补贴政策和60岁以上居住证持有人可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目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公共服务和便利已经在我省公安机关全面落实。教育部门在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人社部门在就业创业和养老保险,住建部门在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和保障房建设,司法机关在法律援助,卫计部门在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都建立完善了服务体系。
哪些人能够申领居住证?按照《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到辖区派出所申领居住证。(记者 李凤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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